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发展,弘扬福州灿烂而深厚的城市文化内涵,特举办福州市旅游商品开发论文征集及福州市旅游纪念品创作大赛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福州市旅游商品开发论文征集
(一)征文对象不限。
(二)征文内容: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商品的开发、市场营销、合理布局、地方特色等。文体以论文为主,字数不少于3000字。
(三)奖项设定。
一等奖(1名):奖金2000元
二等奖(2名):奖金1000元
三等奖(3名):奖金500元
鼓励奖(若干):精美纪念品一份
二、福州市旅游纪念品创作大赛
(一)参赛对象
凡热心于福州旅游商品事业、从事与旅游商品设计、生产、销售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,均可报名参赛。
(二)参赛作品为纪念品实物。具体要求为:
1、文化特性:突出反映福州文化底蕴、地域特色、时代特征。形式以传统工艺品、现代工艺产品、手工艺制品为主。
2、原创性:参赛作品必须自行设计创作,设计理念创新、独特。
3、实用性:贴近旅游者消费需求,价格合理,易于携带,且便于普及和成批生产,具有一定的市场开发前景。
4、工艺性:技术、材料(要求为环保材料)和制造工艺选择应用合理,结构设计可行性强。
5、观赏性:造型新颖、美观、艺术性强,且具有较好的美誉度。
(三)奖项设定
一等奖(1名):奖金3000元
二等奖(2名):奖金2000元
三等奖(3名):奖金1000元
优秀奖(10名):奖金500元
鼓励奖(若干):精美纪念品一份
三、参赛须知
1、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,凡因抄袭、仿冒等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,参赛设计者责任自负,并取消参赛资格。
2、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回,如需退回须详细注明。
3、纪念品需提供样品实物和文字设计说明;文字设计说明包括设计理念、使用功能及方法、详细尺寸、采用的技术、材料及制造工艺等内容。
4、纪念品实物请打包邮寄或直接送到福州市旅游局行业(指导处),并注明详细联系方式,以便寄回。
5、大赛结束后,福州市旅游局将会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,并编制《福州市优秀旅游纪念品》画册,在福州旅游网上进行宣传;组织获奖单位或个人参加国内外旅游商品交易会;所有参赛作品也均在福州市旅游商品展示厅展出。
四、评选方法
我局将邀请旅游院校、工艺美术、旅游协会等专业人士、专家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依照制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方法
(一)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底。参赛者直接向福州市旅游局(行业指导处)报名,并填报《福州市旅游商品开发论文报名表》、《福州市旅游纪念品创作报名表》(或到本网站直接下载报名表),报名随附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二)参赛作品的集中报送时间:2007年10月10日—10日18日;
(三)联系方式及作品寄送地址
地址: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广场西区十五层。
福州市旅游局 联系人:郑先生
联系电话:0591-83338169 83368347
传真:0591-83322192 邮编:3500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