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阳光手机杯”(第四届)
梅州市“崇商重企”宣传海报及影视广告创作大赛
参赛作品征集通知
为树立崇商重企的时代理念,创新和丰富客家文化的内涵,促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,更新观念,象崇文重教一样崇商重企,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新梅州共同努力,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梅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“阳光手机杯”(第四届)梅州市“崇商重企”宣传海报及影视广告创作大赛,通过大赛征集一批有思想性、艺术性的宣传海报及影视广告优秀作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作品送件要求:
(一)、参赛作品必须以“创新和丰富客家文化的内涵,树立崇商重企的时代理念”为创作主题,作品内容可结合“招商引资,招才引智”、“投资创业,实干兴家”、“发展工业,振兴梅州”、“提高效率、促进服务”“改善投资环境”等各类题材。
(二)参赛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。
(三)作者姓名、性别,工作单位或学校、联系方式应注明在参赛作品背面。
(四)平面作品,规格手绘为对开、喷绘为A3或A4。
(五)影视作品片长30秒内。(提交vcd/BTC带)
(六)电脑动画作品为了能在电视上播放,建议按720×576制作。
(格式AVI、提交电脑光盘)
二、参赛作品范围及奖项设置:
(一)、宣传海报作品
(二)、影视作品(含2D、3D电脑动画作品、DV作品等)
一等奖各1名:奖笔记本电脑一部
二等奖各2名:奖500元及价值1500元手机一部
三等奖各3名:奖300元及价值1000元手机一部
入围作品奖各20名:奖100元纪念品
三、参赛作品截稿日期: 2007年11月15日
四、征稿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
稿件交寄地址:梅州市文化公园广场梅州市电视台广告中心
邮码:514011 咨询电话:2187666 2187668
梅州市广播电视台
广告中心
http://www.mztv.com.cn/ShowArticle.asp?ArticleID=6374